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根据《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机构调整方案》和《关于开展2017年中层干部换届工作的通知》,院党委决定:
夏勇同志任水利与电力学院副院长(正科级);
黄世涛同志任水利与电力学院副院长(正科级);
迟蓓同志任测绘与信息学院副院长(正科级);
刘飞同志任测绘与信息学院副院长(正科级);
郑有想同志任机械与电气学院副院长(正科级);
熊巍同志任机械与电气学院副院长(正科级);
王甘林同志任城市建设学院副院长(正科级);
李娟同志任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正科级);
胡承华同志任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正科级);
朱慧玲同志任公共课部副主任(正科级);
钱胜军同志任思想政治理论课部副主任(正科级);
张欣同志任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校友联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章立同志任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副处长(正科级);
向云同志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党校副校长(正科级);
黄宝玉同志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学生处副处长、就业指导处副处长(正科级);
吴斌清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副处长(正科级);
张彤同志任质量管理处副处长(正科级);
李太星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校企合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向军荣同志任科教处副处长(正科级);
陈伟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正科级);
李金庭同志任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正科级);
曾珊同志任总务处副处长(正科级);
陈全喜同志任保卫处副处长(副处级);
陈文军同志任图书馆副馆长、信息技术中心副主任(正科级);
蒋志猛同志任勘测设计院副院长(正科级);
唐霄同志任勘测设计院总工程师(正科级)。
以上26位同志任职时间从2017年 8 月28 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鲍进超同志任城市建设学院副院长(正科级),任职时间从2017年9月22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李俊同志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学生处副处长、就业指导处副处长(正科级);
杨艳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校企合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杜捷涌同志任招生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以上3位同志任职时间从2017年 9月1 日起计算,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