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根据工作实际,现对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具体人员如下:
主 任:王 俊
委 员:汪吉平 曹冬红 刘燕侠 张 勇 牛志宏
徐茂林 赵志杰 胡承华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汪吉平兼任。
根据学生申述事件的相关情况,必要时可以增加教师代表、辅导员代表和学生代表参与学生申述处理。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职责为:受理申诉人的申诉,组织有关人员对违纪事件进行复查,在接到申诉请求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如需改变处分决定,由委员会将变更或撤除原处理处分决定的申请报主管院领导或院长办公会研究复议,复议结果出来后,1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诉人。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