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学术委员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精神,依据《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统筹、行使对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权,认真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不断推动学校学术繁荣和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学术委员会运行机制建设
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运行机制与决策程序,健全学术评议规则,学术评议过程公开化、专家评审意见第一时间及时反馈,公开学术评议的管理流程。
二、进一步完善学术委员会组织体系
结合学校学科专业结构布局优化调整工作安排,根据学术委员会工作需要,及时开展相关学术委员会委员调整和增补,完成了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增补及主任委员会的改选,成立了二级学院学术机构。
三、充分履行学术委员会工作职责
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权力机构,学术委员会认真履行其在学校学术事务中的职责,在学科、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人才选拔及培养,科学研究等学术事务中充分行使了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发挥了学术委员会学术权力,有效促进了学校学术发展。组织完成包括项目申报、结题、成果鉴定等各类学术评议12次,聘请专家52人次;对学校拟招生专业、停办专业进行了认证,对申报特色专业、品牌专业等质量工程进行了评审,对采购教学仪器设备的资金分配方案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四、积极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以学风宣讲教育为契机,逐步形成了学风建设长效机制,在每一次学术评议中,坚持进行学风宣讲,对每一位参加评议人员进行一次科学道德、学风教育,努力营造学校求真务实、潜心研究、诚信严谨的学术风气。坚持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原则,严查、杜绝学术不端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