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室多媒体设备更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岳家嘴立交山河企业大厦48楼48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ZB-ZC-202012-327;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采计[2020]-23260号;
3、项目名称: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室多媒体设备更新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155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120.663万元;
7、采购需求:对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室多媒体设备进行更新,采购一批智慧黑板、互联黑板、固定桌椅、带托盘移动椅、LED灯、空调、智能融合信息终端、触摸屏控制面板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类别:货物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到位并交付使用。
质保期/保修期:自验收合格后质保一年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颁布的其他现行各项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规定
其他:供应商参加竞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最高限价的,该包竞标无效;供应商报价须包含该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见交货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审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二、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昌区中北路岳家嘴立交山河企业大厦48楼4805室;
现场获取:1)法定代表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真彩扫描件、项目报名表(格式见附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格式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如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则不需要中小企业声明函);
售价:采购文件人民币400元/本,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三、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1年1月6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1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昌区中北路岳家嘴立交山河企业大厦4806室
四、开启
时间:2021年1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2.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到我处查阅采购文件第三章相关内容。
3.本项目将在以下网站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密切关注。
(1)《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2)《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cjit.edu.cn/index/zbxx.htm)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9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27-87933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昌区中北路岳家嘴立交山河企业大厦48楼4805、4806室
联系方式:027-87820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梦、彭盼明、谢芊
电 话:027-87820788
八、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前须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内容,并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在响应文件中递交合格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将导致竞标失败。
2、供应商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3、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义的,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规定的时限向采购代理机构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认同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作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4、关于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关内容的澄清、修改及变更等通知将通过书面形式经邮箱通知各供应商同时电话或短信告知,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接收消息不及时,导致竞标受影响,其后果自行承担。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