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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清单
信息公开指南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师生和其他社会公众依法获取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指南。

学校信息公开有两种程序: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是指学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

(一)公开范围

学校主动公开下列信息:

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其他。详见《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二)公开形式

1.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对社会公开的信息通过学校信息公开专网http://xxgkw.cjit.edu.cn/)公开。不宜对外公开的信息在校园网内网或办公系统公开。

2.其他形式。根据需要通过《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以学校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将在信息生成后及时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工作程序

信息公开工作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程序为:

1.依据《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各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按规定格式(页边距默认;行间距固定值26磅;标题宋体、小二号、加粗;正文标题宋体加粗、四号;正文宋体、四号),组织制作、整理需公开的各项信息资料。

2.各相关单位、部门将拟公开信息提交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

3. 各相关单位、部门根据拟公开信息的内容性质、公开范围,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开。需要向社会公开的项目,单位、部门同时将信息上传到学校信息公开网。

4. 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上传学校信息公开网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由申请人按程序向学校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信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受理机构

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校长办公室

办公地址:长江楼917

办公时间: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027-87933355

(三)申请公开程序

填写《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样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学校校园网“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也可以到校长办公室领取。

(四)申请处理

1.校长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校长办公室在受理申请之后,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情况分别给予答复: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学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程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不属于学校掌握的信息或信息不存在,告知申请人;如果能确定信息的拥有机关,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3.校长办公室在15个工作日内不能给予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三、监督和投诉

师生和社会公众可依法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电话:027-87933225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9号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

 


信息公开受理

单位:校长办公室

电话:027-87933355

邮箱:cjit_xfb@163.com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9号

邮编:430212

监督投诉受理

单位:纪检监察组  纪委 

电话:027-87933225

邮箱:cjgyjw@cjit.edu.cn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9号

邮编:43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