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清单
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关于调整学校内设机构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22浏览: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科学合理、运转高效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建立和优化符合新时代高职教育发展需要的学校治理结构,推动学校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按照《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工作要点》要求,校党委研究决定,对学校内设机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整部门、单位

1.成立党委组织人事部,与统战部、党校合署办公;不再保留党委组织部、主体办、人事处;

2.成立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与党委宣传部合署办公;

3.成立党委保卫部,与保卫处合署办公;

4.成立政策法规办公室,挂靠院长办公室;

5.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挂靠学生处;

6.成立对外合作交流处;

7.成立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不再保留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处;

8.党委办公室单独设置,不再和院长办公室、校友联络办公室合署办公;

9.院长办公室单独设置,不再和党委办公室、校友联络办公室合署办公;

10.离退休干部工作处与工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11.科学技术与教学研究处更名为科学研究处;

12.总务处更名为后勤管理处;

13.不再保留校企合作办公室;

14.不再保留国有资产管理处;

15.不再保留信息技术中心。

二、优化职责

1.党的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学校发展规划职责,归口党委办公室;

2.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等职责归口党委教师工作部;

3.院长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办公室牌子,代管综合档案室;

4.学生公寓管理职责归口学生处;

5.教学质量工程建设职责归口质量管理处;

6.教学督导管理、教学质量评价职责归口教务处;

7.招标、资产采购、卡务中心管理职责归口财务处;

8.原校企合作办公室的职责划归对外合作交流处;

9.计算机、多媒体设备维修和学校资产管理职责归口后勤管理处。

 三、调整后的机构设置

学校内设机构28个。其中教学单位8个,机关处室17个,直属机构3个。

(一)教学单位(8个)

1.水利与电力学院

2.测绘与信息学院

3.机械与电气学院

4.城市建设学院

5.经济管理学院

6.马克思主义学院

7.公共课部

8.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挂靠学生处)

    (二)机关处室(17个)

1.党委办公室

2.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3.党委组织人事部、统战部、党校

4.党委宣传部(文明办)、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5.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6.党委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团委

7.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8.工会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9.院长办公室(政策法规办公室、综合档案室)

10.审计处

11.质量管理处

12.教务处

13.科学研究处(职教研究所、学报编辑部)

14.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15.财务处

16.对外合作交流处(校友联络办公室)

17.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

    (三)直属机构(3个)

1.继续教育学院

2.图书馆

3.勘测设计院

四、二级党组织设置

二级党组织设置保持不变,仍为7个党总支,3个直属党支部。

     

   

                中共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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