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结构
三、2022年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3.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5.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7.专业名词解释
单位主要职责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5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并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业务主管部门是湖北省教育厅,以普通高职教育为主。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培养适应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根本任务,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活动。
学院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学历教育以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学院根据社会需要,开展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拓展国际合作教育。
机构设置情况
学校现有8个教学单位,分别为水利与电力学院、测绘与信息学院、机械与电气学院、城市建设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部和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17个机关处室分别为党委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组织人事部、统战部、党校,党委宣传部(文明办)、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党委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团委,工会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工作处,院长办公室(政策法规办公室、综合档案室),审计处,质量管理处,教务处,科学研究处(职教研究所、学报编辑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财务处对外合作交流处(校友联络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
3个直属单位直属单位分别为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勘测设计院。
2022年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23441.53万元,比上年增加6024.11万元,增幅3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72.53万元(含政府性基金拨款348.02万元),比上年增加5379.51万元,增幅53.8%;主要原因为预编了2022年质量提升专项支出2358万元,预计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结转880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7582万元,比上年增加604万元,增幅8%;其他收入487万元,比上年增加10.6万元,增幅2%。
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23441.53万元,比上年增加6024.11万元,增幅34.6%。其中:基本支出15051.2万元,比上年增加1811.8万元,增幅13.7%。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安排12157.28万元,增幅11.86%,主要原因为湖北省工业经济学校并入我校后教职工人员数量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长,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增加。公用支出安排2893.92万元,比上年增加522.71万元,增幅为22%。主要原因为水电费预算编制口径调整,物业管理费等经费增加;项目支出8390.33万元,比上年增加4212.31万元,增幅主要原因为学生资助专项经费增加,预编了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专项支出3238万元。
2022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额为15372.53万元,比上年增加5379.51万元,增幅53.8%。具体包括以下收入:经费拨款补助预算为10797万元,增幅21.8%。奖助学金专项839万元,增幅17.8%。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拨款150.5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348.0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880万元。预编2022年质量提升专项2358万元。
2022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5372.53万元。支出项目按照经济分类,具体包括安排工资福利支出9641万元,增幅17%,原因为教职工人员数量增加。安排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21万元,增幅13.58%,原因为离退休费用增加。债务利息支出498.53万元,增幅为43.25%,原因为增加了一般性债券利息支出。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1025.1万元,资本性支出2672.9万元,其他支出314万元,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预编了2022年质量提升专项235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我单位安排日常公用经费2893.92万元。其中:办公费50万元、印刷费60万元、水电费614.41万元,邮电费20万元,物业管理费435万元、劳务费1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差旅费120万元,会议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8.5万元,工会会费36万元,维修费200万元,租赁费120万元,培训费36万,专用材料50万,委托业务费122.5万,资本性支出4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23.01万元。比上年增加522.71万元。主要增长原因为水电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的增长。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我校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为使用专户资金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我校 “三公”经费预算总计49.3万元,“三公”经费较去年增长19.3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增长。具体情况如下:1.公务接待费8.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减少5%,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与上年保持一致。3.公务用车购置19.8万元,比上年增加19.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为2022年预计购置一辆公务用车。4.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2年我校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592.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236.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增加了教学专用设备采购和校园维修。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814.9万元,主要是用于教学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343万元,主要用于校园大型修缮改造支出;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435万元,主要是用于校园物业管理服务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共有房屋建筑物面积130193.08平方米,车辆4辆,专用设备2365.8万元,通用设备4433.5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有关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我校从产出、质量、效益、满意度等方面对专项资金设定了长期和年度绩效指标,并合理设置了可量化、可考核的指标值。
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项目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专项。具体绩效指标如下:
绩效目标表 |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高校发展专项 |
项目类型 |
|
项目资金来源 |
来源项目 |
金额 |
合计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897.80 |
其中:申请当年预算拨款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其他资金 |
|
其中: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 |
|
项目绩效总目标 |
名称 |
目标说明 |
长期目标 |
1、充分发挥校企双方优势,校企融合,工学交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并根据方案实施培育工作,培养具有专业知识、实际操作技能的高端应用型人才,充分发挥高等职业教育社会服务功能。 3、完成建设共建专业校企合作定向培养班,并妥善安排学生实习实训,最终做到学生高质量就业。 4.完成专业教学任务800课时 5.达到用人单位和学生服务满意度较高水平 |
年度目标 |
1、完成共建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突显校企合作特色,培养出企业留得住、用得上高质量毕业生。 2、完成共建专业校内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作,能够保证日常教学使用。 3、探索出一种科学合理的校企深度融合、工学交替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途径。 4、学校设施维修改造,提升校园环境和安全,购置巡逻车一辆。 |
长期绩效目标表 |
目标名称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长期效益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专业课时 |
800学时 |
合同标准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设备投入 |
800元/生 |
合同标准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人才培养 |
2068人 |
合同标准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学生就业率 |
>95% |
计划标准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提升教学环境 |
提升 |
计划标准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用人单位满意度 |
95% |
计划标准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学生满意度 |
95% |
计划标准 |
年度绩效目标表 |
目标名称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前年 |
上年 |
预计当年 实现 |
年度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置巡逻车 |
|
|
1辆 |
计划标准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提升校园环境 |
逐步提升 |
逐步提升 |
逐步提升 |
计划标准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专业课时 |
800学时 |
800学时 |
800学时 |
合同标准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设备投入 |
800元/生 |
800元/生 |
800元/生 |
合同标准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人才培养 |
1056人 |
1011人 |
2068人 |
合同标准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学生就业率 |
>95% |
>95% |
>95% |
计划标准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提升教学环境 |
提升 |
提升 |
提升 |
计划标准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用人单位满意度 |
95% |
95% |
95% |
计划标准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学生满意度 |
95% |
95% |
95% |
计划标准 |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空表说明
我厅2022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故该表为空表。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我校截至2021年底,我院尚有债务余额近3.6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余额约2.38亿元、政府专项债券1.3亿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省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财政拨款(补助),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为省纪委派驻纪检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2.教育:反映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等方面的政府教育事业支出。主要为省教育厅所属预算单位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省教育厅机关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4.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省教育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医疗卫生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7.职业年金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不在此科目反映。
8.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9.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10.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11.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12.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13.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14.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5、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6.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17.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18.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19、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20.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1.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饰,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22.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23.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4.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25.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2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7.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2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29.离休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30.退休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31.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人犯的伙食费、药费等。
32.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费、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33.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34.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35.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