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培养形成一支爱岗敬业、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年开展一次全校性的教学质量奖评选活动,以奖励和表彰在教学一线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
一、评选范围
本年度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且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效果优秀,特别是在教学过程中能够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有效地提高教学效果并取得一定成绩的院(部)专业研究室(公共教研室)专任教师,原则上各院(部)领导及校内外兼课教师不参与教学质量奖评定。
二、评选条件
l.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治学严谨,关爱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2.服从分配并积极承担教学一线的教学任务,严格按《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工作规范》和《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工作规范》组织教学。教学工作量饱满,本年度承担的教学工作量不低于额定学时的1.2倍,不同类别教师的额定学时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3.教学态度认真,不断钻研教学业务,能熟练讲授所授课程,并能不断更新、充实教学内容,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因材施教,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优良,学生评价和督导评价均位于所在院、部前三分之一。
4.积极开展教学改革,主动开展教学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效。
5.积极参与实践教学,在指导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方面认真负责,精心指导,严格要求,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成效明显。
6.全面履行教师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按要求完成本年度额定育人工作量,课堂学生出勤率不低于全校平均出勤率。
7.本年度未出现教学事故,未受过其他处分。
8.个人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获得三等及以上奖项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评审周期与时间
全校优秀教学质量奖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为12月份。质量管理处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安排。
四、评选程序
l.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经本人申请,所在专业研究室(课程教研室)推荐,填写《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奖申报表》(见附表)。
2.各院(部)在认真进行业务考核的基础上,按照评选的条件,结合学校和院(部)的学生、同行、领导听课评价情况进行初选,推荐出本院(部)各等级教学质量奖人选。
3.质量管理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与获奖等级。
4.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五、奖励办法
1.获奖人员由学校发文奖励。
2.学校为教学质量奖获得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奖励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奖金分别为5000元、3000元、1000元,纳入年终绩效发放。参评教师必须满足评选条件,否则获奖名额可空缺。
3.获奖者的获奖材料存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职称评定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附则
1.本办法由质量管理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表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奖申报表
申报教师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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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 高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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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部) |
| 申报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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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完成教学工作量情况(含理论与实践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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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人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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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教学改革或质量工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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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或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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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研究室(公共教研室)推荐意见: 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院(部)意见:(主要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盖章 年 月 日 |
质量管理处意见:(主要审核学生、督导评价情况和教学事故及其他处分情况)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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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报教师需提供彩色数码全身照片电子稿一张,像素为300万以上,以JPG格式提交,文件名为:院(部)+教师姓名。